2010年杭州继续发放教育培训消费券 老百姓充电政府买单

IT人博客   2010年02月03日 11:11   评论»  

为了响应中国政府提高国人综合素质的号召,中共浙江杭州既2009年推出教育培训消费券取得成效后,在2010年继续加大教育培训消费券的发放,老百姓充电政府买单。

一、什么是教育培训消费券

教育培训消费券是指用于资助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下同)劳动年龄段内常住成年居民参加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双证制”成人职高文化课培训、2010年在杭应届大学毕业生参加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市区非公办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在校生和市区困难家庭子女在在杭全日制大学就学的消费券。


二、教育培训消费券的发放对象

1.参加市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含经市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合格证书,下同)培训(以下简称技能培训)和“双证制”(指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学历教育文化课培训的市区劳动年龄段内常住居民(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杭州市区户籍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参加杭州市区社会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在杭州市区就业的本市农村户籍劳动者,下同);
2.在杭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本专科(含高职,下同)毕业生;
3.市区经批准独立设置、非公办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在校生;
4.持有《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家庭中子女就读在杭全日制大学本专科(含高职)在校生;
5. 参加市区困难企业组织培训的在职职工。

三、教育培训消费券发放标准

1.市区常住成年居民参加技能培训的,每人500元;
2.已取得市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学历未达到高中层次、报名参加“双证制”学历教育文化课培训的市区常住成年居民,每人1200元;
3.学历未达到高中层次、报名参加技能培训和“双证制”学历教育文化课培训的市区常住成年居民,每人1700元;
4.在杭普通高校2009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本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每生500元;
5.市区经批准独立设置的非公办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的在校生,每生300元;
6.持有《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家庭子女就读在杭全日制大学本专科(含高职)在校生,每生2000元;
7.参加市区困难企业组织培训的在职职工,发放标准为一般不超过培训实际发生费用的50%,且按实际培训人数每人不超过500元。

四、教育培训消费券如何使用

1.参加技能培训考核、“双证制”学历教育文化课培训考核的市区常住成年居民,在市区指定培训机构使用教育培训消费券。培训机构由市劳动保障局和市教育局认定,并向社会公布。目前,市劳动保障局已经认定公布的教育培训消费券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189家,详见杭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的杭劳社培[2009]73号和杭劳社培[2009]113号文件。市教育局已经公布首批杭州市“双证制”学历教育文化课培训机构暨杭州市教育培训消费券定点使用单位114家。
2.在杭普通高校2009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本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在市区具有合法资质的培训机构、学校,参加指定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考核,凭职业资格证书兑付教育培训消费券。职业资格证书指定目录由市劳动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目前,市劳动保障局已公布使用教育培训消费券取得的各类证书目录192种,详见杭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的杭劳社培[2009]79号和杭劳社培[2009]105号文件。
3.市区经批准独立设置的非公办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的在校生、持有《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家庭子女就读在杭全日制大学本专科(含高职)在校生,仅限于在所在学校使用教育培训消费券限额缴纳学费。市区经批准独立设置、非公办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名单由市教育局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五、非杭州户籍可以领取吗

可以领。外地在杭务工人员,出具在杭居住6个月以上的暂住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可以申领,每人500元。申领地点和市区常住居民一样。

六、学院关于2010届毕业生杭州市教育培训消费券发放和使用的实施意见

2010届在杭高校毕业生教育培训消费券发放工作已启动。为做好教育培训消费券发放使用工作,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届在杭高校大学生教育培训消费券申领使用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22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及标准
学院2010年应届毕业生,每人申领500元教育培训消费券。该券每张面额100元,使用期限为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由杭州市财政局监制。

二、发放、使用、兑付流程
(一)实行实名发放。毕业生到指定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后,到各系申领。负责教育培训消费券的辅导员通过“杭州市大学生教育培训消费券管理系统”核实学生信息后,方可将教育培训消费券发放给学生。学生领取时需在消费券背面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并由系部加盖公章。
(二)我院作为高职院校,2010届大学毕业生中属于实施“双证制”教育专业的,在申请兑付教育培训消费券时,需同时提供学院要求必须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即至少要凭两张职业资格证书方可兑付。学生取得证书后,凭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发票、教育培训消费券,到各系进行证书审核录入工作,后到招生就业办开具消费券兑付确认单(可在学院就业网上自行下载,见附件3),由学院财务处负责兑付。
(三)毕业生应选择“杭州市大学生教育培训消费券管理系统”(http://hzdaxuesheng.com:8000/)公布的培训机构和项目。没纳入指定目录的培训项目不能使用消费券进行兑付。也可以见学院就业网上

(四)在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取得相关证书(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的,在2010年9月30日前向学校申请兑付,逾期不予受理。
(五)每人兑付限额为500元;培训费用不足500元的,按实际培训费用兑付;若干项培训可累加进行一次性兑付,但兑付总额不得超过500元。

三、工作要求
(一)各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杭州市推出的此项工作是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推进实施“双证制”教育、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有力举措。
(二)学院将此次消费券发放使用的相应文件、政策以及兑付流程等相关材料就业网、宣传栏等渠道予以公布。各系要做好宣传工作,让每个毕业生都能够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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